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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D360000201806260064)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信息时间:2018-06-30 阅读次数: 作者: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D360000201806260064)信访件调查

处理情况汇报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

(编号D360000201806260064)投诉人反映:桃花北路振中小区的北区店面这一排都是餐饮店,专门晚上营业至凌晨,烧烤的炉子六点就开始搬出来做烧烤,油烟呛鼻,窗户上到处都是油,楼上居民根本不敢开窗户。餐饮店污水往外乱倒,污染小区卫生环境。餐馆内装的油烟净化器,一点也没用,周围居民叫苦连天。投诉多次没人管。

二、交办的信访件

属第二十六批,由西湖区委、区政府承办,6月27日收到,6月3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油烟扰民、出店经营及餐饮店污水乱倒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桃花北路振中小区的北区共有12家餐饮店,分别是哈尔滨大水饺、新疆阿布拉江烧烤王、伊香源兰州拉面、尚滋味龙虾、三宝碳烤鱼、湘妹子烤鱼店、微笑粥铺、幸福粥铺、原工贸城徐氏烧烤、德泓烧烤、老长沙、重庆碳烤鱼。

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执法中队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

1.哈尔滨大水饺,老板宋艳清,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该店2013年6月开始营业,该店属二类餐饮;

2.新疆阿布拉江烧烤王,老板阿布拉江,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2016年7月开始营业,该店只经营烧烤,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

3.伊香源兰州拉面,老板马俊,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2015年10月开始营业,该店属于二类餐饮;

4.尚滋味龙虾,老板陈德旺,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2012年10月开始经营,无油烟净化器;

5.三宝碳烤鱼,老板彭帅,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无烟烧烤炉,只经营烧烤;

6.湘妹子烤鱼店,老板邹三毛,2014年6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该店只经营烧烤,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

7.微笑粥铺,老板徐建辉,2015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兼营炒菜业务,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装有油烟净化净化器,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762-G号);

8.幸福粥铺,老板张丰伟2016年5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兼营炒菜业务,无油烟净化器;

9.原工贸城徐氏烧烤,老板徐建辉,2016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无烟烧烤炉,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652-G号);

10.德泓烧烤,老板王志明,2016年7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713-G号);

11.老长沙,老板肖维放,2017年10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180平方米,未装油烟净化器;

12.重庆碳烤鱼,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检测报告正在办理,该店老板承若油烟检测报告近期可拿到;

13.现场未发现污水乱倒现象,但存在出店经营情况。

反映情况属实。

六、存在问题

1.尚滋味龙虾、幸福粥铺、老长沙三家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重庆碳烤鱼尚未取得油烟检测报告;

3.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

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尚滋味龙虾店,幸福粥铺店,老长沙店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三家小吃店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

2.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桃花北路出店占道经营、店面乱倒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并定人定岗,做好长效管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目前暂未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第一现场调查人员名单

张才珠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中队  中队长

徐立华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中队    队员

十二、包案领导

    郭保庚   西湖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86761128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年6月27日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D360000201806260064

√

 

 

 

 

 

 

 

 

是

否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第2列“已办结”一栏中,在属实或不属实上打√,合计一栏不填,但不得删除或更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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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D360000201806260064)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信息时间:2018-06-30 阅读次数: 作者:区环境保护局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D360000201806260064)信访件调查

处理情况汇报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

(编号D360000201806260064)投诉人反映:桃花北路振中小区的北区店面这一排都是餐饮店,专门晚上营业至凌晨,烧烤的炉子六点就开始搬出来做烧烤,油烟呛鼻,窗户上到处都是油,楼上居民根本不敢开窗户。餐饮店污水往外乱倒,污染小区卫生环境。餐馆内装的油烟净化器,一点也没用,周围居民叫苦连天。投诉多次没人管。

二、交办的信访件

属第二十六批,由西湖区委、区政府承办,6月27日收到,6月3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油烟扰民、出店经营及餐饮店污水乱倒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桃花北路振中小区的北区共有12家餐饮店,分别是哈尔滨大水饺、新疆阿布拉江烧烤王、伊香源兰州拉面、尚滋味龙虾、三宝碳烤鱼、湘妹子烤鱼店、微笑粥铺、幸福粥铺、原工贸城徐氏烧烤、德泓烧烤、老长沙、重庆碳烤鱼。

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执法中队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

1.哈尔滨大水饺,老板宋艳清,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该店2013年6月开始营业,该店属二类餐饮;

2.新疆阿布拉江烧烤王,老板阿布拉江,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2016年7月开始营业,该店只经营烧烤,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

3.伊香源兰州拉面,老板马俊,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2015年10月开始营业,该店属于二类餐饮;

4.尚滋味龙虾,老板陈德旺,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2012年10月开始经营,无油烟净化器;

5.三宝碳烤鱼,老板彭帅,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无烟烧烤炉,只经营烧烤;

6.湘妹子烤鱼店,老板邹三毛,2014年6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30平方米,该店只经营烧烤,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

7.微笑粥铺,老板徐建辉,2015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兼营炒菜业务,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装有油烟净化净化器,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762-G号);

8.幸福粥铺,老板张丰伟2016年5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兼营炒菜业务,无油烟净化器;

9.原工贸城徐氏烧烤,老板徐建辉,2016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无烟烧烤炉,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652-G号);

10.德泓烧烤,老板王志明,2016年7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使用的是无烟烧烤炉,有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713-G号);

11.老长沙,老板肖维放,2017年10月开始营业,经营场所面积180平方米,未装油烟净化器;

12.重庆碳烤鱼,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检测报告正在办理,该店老板承若油烟检测报告近期可拿到;

13.现场未发现污水乱倒现象,但存在出店经营情况。

反映情况属实。

六、存在问题

1.尚滋味龙虾、幸福粥铺、老长沙三家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重庆碳烤鱼尚未取得油烟检测报告;

3.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

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尚滋味龙虾店,幸福粥铺店,老长沙店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三家小吃店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

2.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桃花北路出店占道经营、店面乱倒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并定人定岗,做好长效管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目前暂未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第一现场调查人员名单

张才珠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中队  中队长

徐立华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源中队    队员

十二、包案领导

    郭保庚   西湖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86761128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年6月27日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D360000201806260064

√

 

 

 

 

 

 

 

 

是

否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第2列“已办结”一栏中,在属实或不属实上打√,合计一栏不填,但不得删除或更改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