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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D360000201806290023)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信息时间:2018-07-03 阅读次数: 作者: 】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

(编号D360000201806290023)投诉人反映:南昌市西湖区国贸春天小区,A、B、D区没有专用烟道,商铺开餐饮店,C区的“春天味道”还在营业,B区“老常德土锅菜”,B区“米酒鸭”,D区“醉龙虾”有接了一根油烟管道,在马路上排放,油烟污染,C区“辣椒炒肉”正在装修,C区环评上禁止开餐店。曾投诉,回复中没有处理到位。

二、交办的信访件

属第二十九批,由西湖区委、区政府承办,6月30日收到,7月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油烟扰民。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西湖区朝阳新城云飞路1355号国贸春天商住楼一楼A区、B区、C区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是常德土钵菜馆、春天味道餐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堕落小龙虾餐饮店、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其中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餐饮店已停止装修,未开业;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

2.国贸春天部分住户投诉楼下餐饮店扰民问题是反复投诉案件,部分住户和餐饮店主分别在2018年5月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和西湖区人民政府进行过群体访和激烈访;西湖区信访局、西湖公安分局、西湖区桃花镇、西湖区行政执法局、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西湖区环保局等多部门进行了接访,期间桃花镇政府也组织协调国贸春天业主和餐饮店店主进行协调,会上双方未达成协议。

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29日至7月2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会同西湖区环保局至现场调查,经查:

1.常德土钵菜馆,营业面积为270平米左右。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2018年5月提供了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07-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专用烟道已改造。

2.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2018年4月8日开始装修,现已停工。

3.春天味道餐馆,营业面积为5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无油烟检测报告。

4.家乡小灶餐馆,营业面积为103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68-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

5.米酒鸭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9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并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342-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

6.堕落小龙虾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20平米左右,属于二类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7.针对投诉人反映餐饮店空调外机放在小区里面,噪声污染的问题,西湖区邀请第三方江西省天成监测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监测。经检测,项目声环境监测值为55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8)表1环境噪声限值I类昼间55dB(A)要求。

8.投诉人反映“B区“米酒鸭”,D区“醉龙虾”又接了一根油烟管道,在马路上排放,油烟污染”,经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米酒鸭装了3根烟管,烟管通向下水管道,油烟经过净化后排向下水道,未直接排向马路;堕落小龙虾未接烟管。

反映情况属实。

六、存在问题

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现装修期间)、春天味道餐馆,所在位置位于国贸春天商业楼C栋,依据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第五点商业用房用途的要求,本项目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

1.按照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文件精神,“国贸春天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商业A栋、商业B栋若引进餐饮,应预先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项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018年6月4日,西湖区遵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责令该地常德土钵菜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3家餐饮店停业整改,并对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春天味道餐馆2家餐饮店进行依法取缔。

2.依法取缔餐饮店基本情况: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处于装修期间,西湖区桃花镇等相关部门已将告知餐饮店主,现阶段停止施工;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

3.堕落小龙虾餐饮店属二类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不会产生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八、问题解决情况

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目前暂未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第一现场调查人员名单

余辉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花中队    副队长

徐峰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花中队    队员

十二、包案领导

刘荣鑫   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86626678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年6月30日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D360000201806290023

√

 

 

 

 

 

 

 

 

是

否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第2列“已办结”一栏中,在属实或不属实上打√,合计一栏不填,但不得删除或更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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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D360000201806290023)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信息时间:2018-07-03 阅读次数: 作者:区环境保护局 】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

(编号D360000201806290023)投诉人反映:南昌市西湖区国贸春天小区,A、B、D区没有专用烟道,商铺开餐饮店,C区的“春天味道”还在营业,B区“老常德土锅菜”,B区“米酒鸭”,D区“醉龙虾”有接了一根油烟管道,在马路上排放,油烟污染,C区“辣椒炒肉”正在装修,C区环评上禁止开餐店。曾投诉,回复中没有处理到位。

二、交办的信访件

属第二十九批,由西湖区委、区政府承办,6月30日收到,7月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油烟扰民。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西湖区朝阳新城云飞路1355号国贸春天商住楼一楼A区、B区、C区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是常德土钵菜馆、春天味道餐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堕落小龙虾餐饮店、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其中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餐饮店已停止装修,未开业;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

2.国贸春天部分住户投诉楼下餐饮店扰民问题是反复投诉案件,部分住户和餐饮店主分别在2018年5月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和西湖区人民政府进行过群体访和激烈访;西湖区信访局、西湖公安分局、西湖区桃花镇、西湖区行政执法局、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西湖区环保局等多部门进行了接访,期间桃花镇政府也组织协调国贸春天业主和餐饮店店主进行协调,会上双方未达成协议。

五、调查核实情况

6月29日至7月2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会同西湖区环保局至现场调查,经查:

1.常德土钵菜馆,营业面积为270平米左右。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于2018年5月提供了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07-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专用烟道已改造。

2.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2018年4月8日开始装修,现已停工。

3.春天味道餐馆,营业面积为5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无油烟检测报告。

4.家乡小灶餐馆,营业面积为103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468-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

5.米酒鸭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90平米左右,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并取得油烟检测报告(江西省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动力环检(2018)—WT-342-G号),该报告显示其油烟已经达标。

6.堕落小龙虾餐饮店,营业面积为120平米左右,属于二类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7.针对投诉人反映餐饮店空调外机放在小区里面,噪声污染的问题,西湖区邀请第三方江西省天成监测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监测。经检测,项目声环境监测值为55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8)表1环境噪声限值I类昼间55dB(A)要求。

8.投诉人反映“B区“米酒鸭”,D区“醉龙虾”又接了一根油烟管道,在马路上排放,油烟污染”,经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米酒鸭装了3根烟管,烟管通向下水管道,油烟经过净化后排向下水道,未直接排向马路;堕落小龙虾未接烟管。

反映情况属实。

六、存在问题

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现装修期间)、春天味道餐馆,所在位置位于国贸春天商业楼C栋,依据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第五点商业用房用途的要求,本项目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

1.按照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国贸春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洪环审批【2013】350号)文件精神,“国贸春天商业C栋不得引进餐饮。商业A栋、商业B栋若引进餐饮,应预先建设餐饮油烟专用烟道,餐饮项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018年6月4日,西湖区遵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责令该地常德土钵菜馆、家乡小灶餐馆、米酒鸭餐饮店3家餐饮店停业整改,并对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春天味道餐馆2家餐饮店进行依法取缔。

2.依法取缔餐饮店基本情况:陈大厨辣椒炒肉家味2馆处于装修期间,西湖区桃花镇等相关部门已将告知餐饮店主,现阶段停止施工;春天味道餐馆目前已停止营业。

3.堕落小龙虾餐饮店属二类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不会产生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八、问题解决情况

整改中。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目前暂未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第一现场调查人员名单

余辉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花中队    副队长

徐峰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桃花中队    队员

十二、包案领导

刘荣鑫   区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86626678

 

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18年6月30日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D360000201806290023

√

 

 

 

 

 

 

 

 

是

否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注:1.时间填写转办时间。

2.第2列“已办结”一栏中,在属实或不属实上打√,合计一栏不填,但不得删除或更改格式。